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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信部和商务部应对部分地区食盐抢购采取的措施

文章作者: 发表日期:2011-03-18 浏览次数:6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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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食盐生产和供应有充分保障

发布时间:2011-03-17 16:42 来源: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原盐年产量约6800万吨,其中井矿盐产量约4000万吨,而加碘食盐需求每年仅为800万吨左右,根据市场需求,企业随时都可以将原盐加工成加碘食盐。我国生产的加碘食盐90%以上是井矿盐,加碘食盐产量、质量和用盐安全完全能够得到保障。针对部分地区近日出现抢购食盐,造成供应紧张的情况,盐业生产销售企业根据当前市场变化,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安排生产,组织调运,满足市场供应。

 

 

我部和商务部紧急通知各地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8 08:50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近日,部分地区受谣言影响,引发食盐抢购现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明确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食盐不断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商务部于17日晚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盐业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正确引导舆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阐明我国食盐生产、供应充足的形势。商贸流通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导购人员解释说明等多种方式,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二、确保生产供应。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紧生产,确保销区的调拨需求;各地盐业公司要加紧生产调运,在小包装盐一时供应不上的情况下,可直接供应大包装散盐。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和盐业公司建立产销衔接,有序、均衡、持续供应食盐,确保3月18日上午起大型超市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如因运输条件限制,可采取均衡上市的办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四、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将本地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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