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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信厅2025年度食盐专营工作日常检查计划

文章作者: 发表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171次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食盐专营工作日常检查计划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06-23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相关要求,为规范组织开展食盐专营工作日常检查,制定本计划。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至12月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季度采取各市推荐,省统筹确定的办法,抽选4-8家食盐定点企业,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章和文件要求,对省内食盐定点企业是否符合《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相关规定,是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技术和设备设施条件、质量和安全管理、信用和储备管理。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批发经营能力、技术和设备设施条件、质量和安全管理、信用和储备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标准做好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的相关规定,重点对年度内提出资质进行相关调整的生产经营企业、不能正常或经营不善的定点企业进行抽查。抽查名单公布后,被抽查企业按照2023年企业许可证书延续换证的模式准备好相关资料(不用单独整理成册),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带队,使用“鲁执法”,落实“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的要求,委托行业专家对抽选的企业,进行现场核验,确保食盐定点企业资质符合《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要求。

(二)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结果处置。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现场对被企业出具检查告知单,对发现资质不能动态保持达标的,相关问题移交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列入下一年度检查名单;对发现有违法现象的,移交当地食盐专营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同步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消费品产业处(盐业处)0531-5178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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