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推进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省工信厅就做好《全国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实施方案(2026——2030年)》和《全国碘缺乏病科学精准防控行动方案(2026——2030年)》有关工作,加强全省合格食盐供应保障工作做出工作安排。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新要求。为实现全面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有效防控高水碘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的原则。要求各盐业主管部门把工作从“普遍供应”向“精准施策”深化,主动加强部门间协调对接,认真履行科学精准防控的合格食盐供应保障职责,确保在地方病防控和消除工作大局中不缺位、不失责。
二是聚焦职能职责,加强合格食盐供应保障措施。建立动态调整和保障机制。要求各盐业主管部门根据地区分类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指导企业按照分类标准开展合格食盐差异化供应。加强食盐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坚决守住食盐供应安全底线。落实差异化合格食盐供应措施。在碘缺乏地区,碘盐覆盖率持续达到90%以上;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继续施行未加碘食盐配售供应;在适碘地区,应提供碘盐和未加碘食盐供居民自主选择。加强食盐质量源头治理。要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我省确定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严禁不合格食盐出厂出库。要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严格食盐出入库质量查验制度,对不符合食盐指标,包装标识不明的食盐,不得入库销售,切实保障居民“盐罐子”安全。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碘缺乏病科学精准防控策略的宣传教育。帮助消费者进一步了解科学补碘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不同人群差异化合格食盐供应的保障措施,树立科学合理选购食盐的消费习惯。